|
|
|
 |
您当前的位置是:业务范围 |
|
|
 |
我局办税服务厅大力推进纳税服务主动性建设 |
|
|
|
|
|
我局办税服务厅大力推进纳税服务主动性建设
发布人: 来源:广州市国税局 浏览 1204 次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30日 [打印本页]
|
我局办税服务厅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规格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指标体系中的“主动性”指标定位为持续改进指标,制定细化措施跟进落实,切实提高该项指标的评价水平。一是倡导“态度主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通过谈心活动开展思想动员,从认识层面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从意识层面确立优化服务的认识;开展服务承诺活动,从文化建设角度渲染主动服务的重要性,不断提醒履行约定,践行承诺。二是推导“行为主动”。深化、拓展、延伸导税工作,在纳税人办理业务之前、之时、之后,把主动询问、主动联系、主动答复、主动解决的纳税服务贯彻始终;大力推行文明礼貌用语,对“你好、请、再见”等文明用语纳入考核范畴规范推广。三是宣导“监督主动”。以调查监督为主调,在定量电话回访的基础上实行定性回访,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逐步尝试窗口面访,发掘回访工作的深度与广度;以反面案例为督促,进行危害性和警示性分析,对发生的情节严重、影响负面的与纳税人摩擦事件,制作工作通报传阅学习,组织讨论。四是主导“机制主动”。建立纳税人合理需求分析机制,制定导税工作制度,把纳税服务主动性建设上升到制度层面强制执行,保证常规化、高效化的运行。
|
|
|
|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30日 |
已被浏览 1204 次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