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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局七项措施落实组织收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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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局七项措施落实组织收入工作
发布人: 来源:广州市地税局 浏览 1115 次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0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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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局积极采取措施,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组织收入确保目标。一是及时制定区局2010年促收工作紧急方案,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促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局领导分科所促收工作督导机制,切实将组织收入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二是及时分解税收确保目标,明确各管理科所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促收方案,严格组织收入工作目标考核。三是严守组织收入纪律,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持“全局一盘棋”的理念,加强内部协调和上下联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四是深化重点税源改革和加强纳税评估工作,保障重点税源管理科在后4个月组织收入的关键时刻能打硬仗,成为促收工作排头兵;充分发挥纳税评估专业小组的作用,切实向评估要效益。五是加强税收预测和税收监控工作,及早预判税收走势并采取措施,对减收企业实行逐户调查、核实原因,公布各科所税收收入与完成确保目标情况。六是加强重点税种和重点行业的管理,密切关注下一阶段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申报期调整对税收的影响,以及亚运会停工限产对建安业和制造业的影响。七是及时编发促收动态信息,向各管理科所和职能科室约稿,要求及时公开最新的促收形势、政策、措施,营造密锣紧鼓的促收氛围。(王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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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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