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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倾力打造“四大税法宣传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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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倾力打造“四大税法宣传平台”
发布人: 来源:广州市国税局 浏览 1227 次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1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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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日常税收宣传工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广泛、更专业、更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我局倾力打造“四大税法宣传平台”,努力提高税法宣传效果。一是以办税服务厅为日常税法宣传“第一前沿”。办税服务厅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依托税法宣传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纳税指南》手册等各种载体进一步丰富税法宣传的形式;根据纳税人的咨询热点和常办事项,将相关业务表格和相应办税指南配套主动派发给纳税人;大力推行固定导税岗与流动导税员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将主动服务与集中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为纳税人及时提供指引、解疑、宣传和辅导等服务。二是以“荔税讲堂”为日常税法宣传“第一载体”。每月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举办新开企业和个体业户税法宣讲会,统一组织、统一课件,及时主动向纳税人宣传最新的税收知识。截至10月底,我局全年共举办各类专项税收宣讲会50多场次,培训纳税人超过1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5千多份。三是以“办税导航”为日常税法宣传“第一传媒”。充分利用纸质“纳税指南”、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外门户网站等各种传媒手段进行日常税法宣传,并抽调各部门税收业务骨干,联合街道、社区的协税护税力量,组成税法宣传辅导队,深入企业、基层街办、社区、专业市场等进行税收政策巡回宣讲,在纳税人中树立“网上税务局”、“空中税务局”、“流动税务局”的形象,切实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四是以税法宣传教育基地为日常税法宣传“第一阵地”。切实加强与广东省税法宣传教育基地——广州市第四中学的沟通联系,定期开展税收知识讲座、税收课外实践活动、税法辩论赛等“税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以点带面地向青年学生普及税法知识,积极营造税企共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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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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