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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收费将实行“一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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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收费将实行“一费制”
发布人: 来源:网络 浏览 1277 次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3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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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实行“一费制”。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补偿机制》提出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并将此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渠道之一。这样设计主要是为了发挥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增加医疗机构收入而又不加重群众负担。同时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调整服务行为,通过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获得更多补偿,并逐步改变基层药物滥用、超范围医疗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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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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