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广州代理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财税专栏 财税服务 办公写字楼出租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广州卓海现有政府扶持地址免费注册公司,为投资创业者大大减少了创业成本!!
业务范围
代理记账
工商咨询
代办营业执照
广州财务咨询
虚拟办公
广州代办公司注册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是:业务范围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本月起要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发布人: 来源:广州市地税局 浏览 1569 次 发布时间:2011年1月4日 [打印本页]


      日前,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3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地税局发出通知,明确凡在我市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外资企业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费)义务人,对在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应以纳税人实际缴纳三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在税务机关规定的缴纳三税期限内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据了解,凡是依照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为计税(费)依据。目前,我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1%。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义务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适用费率为3%。
 
    市地税局表示,纳税人必须据实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并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逾期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除限期缴纳外,将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申报不实的,将追缴应纳税款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市地税局同时提醒,纳税人在申报纳税中若遇到问题,可拨打广州地税12366-2咨询。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年1月4日 已被浏览 1569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广州卓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 天河区 黄埔大道中259号天润大厦北1206(地铁:5号线 科韵路站)    粤ICP备09134043号 技术支持:三行网络
欢迎来到广州代理注册公司_广州代办公司注册-卓海财税,您是第4144644位访客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