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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调整方案已报国务院 税率或减至6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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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调整方案已报国务院 税率或减至6级
发布人: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浏览 1451 次 发布时间:2011年1月5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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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随着物价上涨,在一些生活成本较高的大城市,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甚至已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如何建立更加科学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备受期盼。
据消息人士透露,近日,个税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如获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上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审议。该草案对个税进行了多处修改,以达到其为中低收入者降低税负的目标。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个税改革为2011年重点工作之后,有关部门正在研究通过减少税率级次、扩大级距的方法来降低中低收入阶层个税税负。
如果上述消息属实,在“十二五”开局的第一年,税制改革的重头戏即将上演。
目前,我国个税实行的是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45%,而国际上多为4~5级税率。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在累进税制下,政府一般会加上许多扣除、减免等优惠条款,从而使富有者相对地少纳税,难以实现纵向公平;同时,面对繁杂的附则,有些纳税人可以通过纳税筹划等活动来避税,极易造成横向不公平。”实行累进税制的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偷漏税规模达到千亿美元以上,而且每年都在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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