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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门前代开发票免填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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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门前代开发票免填单
发布人: 来源:广州市地税局 浏览 820 次 发布时间:2011年1月7日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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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服务效率,日前,市地税在门前代开发票推行免填单业务,纳税人无需手工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即可办理代开发票业务,从而有效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解决纳税人填单烦、填表难、效率不高的问题,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需要,提升办税服务水平。 据介绍,本次推行免填单业务范围为个人小额提供劳务申请门前代开发票业务(不包括申请代开货物运输发票、免税或暂不征税项目)。即个人提供劳务申请代开发票50000元/份(含本数)以下的,只需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经税务机关查验居民身份证信息,在大集中系统录入纳税人申请开具发票的内容后,打印出《代开发票申请表》交经办人签名确认,即可办理代开发票业务,如经办人为他人代办的,应出具有效委托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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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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